扎鲁特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包文兰辞去扎鲁特旗人民政府旗长职务的
决 定
(2024年7月29日 扎鲁特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工作变动和本人申请,扎鲁特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包文兰辞去扎鲁特旗人民政府旗长职务的申请,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扎鲁特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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