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
扎鲁特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连辉
辞去扎鲁特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11月25日扎鲁特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扎鲁特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宋连辉辞去扎鲁特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扎鲁特旗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备案。
此公告
扎鲁特旗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