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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到我旗开展《通辽市住宅小区景观水景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立法调研

1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穆永春带领调研组到我旗对《通辽市住宅小区景观水景用电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立法调研。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欣荣和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鲁北镇丽景名郡小区、水木年华小区、体育公园等地,实地查看了景观水体、喷泉、灯光等设施用电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详细询问了水景工程水下电缆敷设、接地装置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及应急处理预案等情况。


实地调研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旗人民政府关于住宅小区景观水景工程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与会人员结合调研所见和各自工作实际,围绕明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检、更新老旧设施、提升居民安全意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景观水景是提升居住环境品质的亮点,用电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丝毫松懈。各相关部门和物业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与专业化维护,全面排查并消除漏电、短路、防护缺失等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居民安全宣传教育,切实筑牢安全防线,让群众既能享受优美环境,又能住得安心、放心。

撰稿:乌日乐 编辑:包晓峰 初审:达来 复审:王会刚 终审:贾宝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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